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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炙治颈椎痛致死 无照医生一针终结两家人幸福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日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原是用来治病救人的银针,却扎破了病人的肺叶,导致其呼吸衰竭死亡,无照行医人只一针便终结了两个家庭的幸福。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小川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月23日上午,张凤因颈椎痛到镇上一中草药门市就诊,王小川看后告诉她,这种病可以扎针,虽然不能保证根治,但是多扎几次后会很大程度上缓解疼痛。在张凤交了20元诊金后,王小川便开始给她扎针。王小川取了大约5分长的银针扎她后颈穴位,扎第一针时张凤没有什么反应,第二针扎进去时张凤明显感觉心里不舒服。王小川见张凤嘴唇有点变紫,脸色有点不正常,立即把针抽出来。张凤还是觉得不舒服,王小川以为她晕针,便给她配了青藤香和樟木并打成粉末让她口服,又让她服了一支霍香正气水和一支葡萄糖口服液。结果张凤的症状不仅没有缓解,还开始恶心、呕吐。张凤立即给儿子打电话说自己不舒服,让他赶快过来。随后,王小川和张凤的儿子将张凤送往县人民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凤系针灸时刺破右肺上叶脏层胸膜,致右侧张力性气胸形成,右肺完全塌陷萎缩,终因呼吸衰竭死亡。同时证实王小川并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他并不清楚自己给张凤扎针的地方是什么穴位,也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小川未取得医生执行资格、非法行医而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行业的管理制度,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并主动赔付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及相关法律遂作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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