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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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是否算信托类产品其特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2日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据《新闻晨报》报道,你是否经常在轨交列车里看到有人兜售3元一本的上海地图?事实上,这些多是盗版的,成本仅几毛钱。今年1月,盗印《上海城区交通地图》7万多册的“地图大盗”吕某被黄浦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案余温未退,地图盗印“黑市”中又有不法分子蠢蠢欲动,继续顶风作案。近日,警方迅速行动,再次斩断粤沪两地的地图盗印利益链,两名疯狂盗印上海各类地图的被告人被黄浦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

  非法复制12万册地图

  今年50岁的温某常年住在广东深圳一带,明里做着报纸、杂志批发零售生意,暗地里却从事盗印地图的勾当。2011年9、10月间,温某经人介绍与上海制售假地图的一伙人搭上线,温某受委托根据对方寄来的《上海旅游交通图》、《上海城市交通地图》、《上海城区交通图》在当地制版,并交给深圳一家印刷公司盗印。上海方面最早与温某接上线的是朱某和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韩某。这两人在本市盗版地图“黑市”内颇有盛名,批发、贩卖盗版地图都有些年头。今年1月初最大的盗版地图批发商吕某被抓判刑一事在这个圈子内引起了不小震动,随之而来的是盗版地图“黑市”的格局洗牌,这让韩某和朱某都蠢蠢欲动想要分一杯羹。此时,恰巧温某与他们搭上了线。于是两人都开始委托温某盗印地图。其中,朱某曾找温某盗印过两次,但因为吕某被判刑的事一直让朱某感到心惊肉跳,不多久后就主动收手。因为两次盗印的数量不大,朱某将受行政处罚而得以避免刑事处罚。

  韩某则是在盗印过两次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不断给温某发去订单,成为继吕某后这个圈子里的又一个批发大户,也成为了温某的最大客户。自2011年12月至今年3月底,韩某通过电话、短信等联络方式共委托温某在深圳某印刷厂非法印刷上海各类盗版地图8万册。差不多同一时间,温某先后九次委托某印刷公司非法复制各类上海交通地图总计12万册。

  盗印地图赚钱靠广告

  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即温某制售的地图以1万册68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上海方面,而这个价格竟然是成本价。按照这个逻辑,温某就不具备“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原来这些地图上暗藏“猫腻”。用正版上海地图做对比可以发现,盗版地图明显经过加工,醒目处增加了一些旅游广告。原来,这是温某应他人需要加印,从中收取每一万册500元的广告费。对此,检察机关认为,根据201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其规定:“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温某的行为仍然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应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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