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吴锡铭绝对是个新闻人物,他凭着只上过5年小学的文化程度,自学法律知识,成功参与了温州“寮东村村官罢免案”和“水心村村官罢免案”。
这两起“罢免案”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在于时任村官,在土地征用补偿时的所作所为让村民不满。吴锡铭则于1999年和2002年,两次经村民“海选”,当上寮东村委会主任。
然而,记者昨天从温州有关部门获悉,这位中国首例罢免村官案发起人、“基层民主代言人”吴锡铭,如今却身陷一起“侵占门”:他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侵占门”的导火线,恰恰还是征地安置赔偿问题。
发起全国首例“罢免村官案”
如今的温州火车站,前方大广场,两侧竖高楼,汇集八方商贾,属绝对的黄金地段。然而1997年这里还只有一个统称――鸥海区梧埏镇寮东村。
当时计划新建的火车站和汽车南站选址寮东村后,小村沸腾了。可后来村民得知,政府给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金,村委会只发给村民一部分,多余部分被划归村集体所有。
随着周边地价的飙升,村民多次找村委会讨说法,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喜欢学法律”的吴锡铭,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村民推上前台。吴锡铭领着村民和村委会交涉,但却被当时的主任顶了回来,他决定走法律途径。
村民告村委会,不仅在当时的温州从来没有过,在全国也相当少见。
官司从一审到二审直至省高院,一直都是败诉。
1999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经过两小时的投票、3小时的计票,寮东村有了结果:参加投票的1295人中,1122人同意罢免村委会主任。
村民投票罢免村委会主任,这在全国还是第一起,吴锡铭也因此成为当时的新闻人物。后来,温州水心村村民因安置房等原因,考虑罢免原任村干部时,他再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了罢免理由书和其他重要文书。
两次被选为村委会主任
1999年9月15日,经村民“海选”,吴锡铭以852票当选为寮东村委会首任直选主任。
2001年10月,吴锡铭被邀请到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作报告,他被称为“基层民主代言人”。
2002年3月,吴锡铭在当了两年半村委会主任后,没有说什么原因突然挂印而去。
寮东村村委会主任之位,就此空缺了近半年。2002年6月,村民再次通过“海选”,将吴锡铭高票拉回到村委会主任的位置上。
吴锡铭曾表示,再次当选时,他犹豫过,但他选择继续当村官,“因为我还想为村民办实事”。
明星主任身陷“侵占门”
可惜就在吴锡铭第二次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因为安置补偿款出了问题。
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指控,因联建房建设需要,吴锡铭承包的2.06亩土地,被村集体收回,并领取补偿款5.56万元。
后来,温州市政府征用该地块,用于温州大道二次拓宽工程。2006年9月,吴锡铭利用职务便利,将他已被收回的2.06亩土地,加上周边集体公用地0.24亩,重新按二次拓宽工程征地标准计算,获取差价7.08万元。
2008年4月,他又因这块2.3亩土地,获得155平方米的征地三产劳力安置房指标,该安置房经评估可获利近8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锡铭承包的2.06亩土地,已被村集体收回,其获取二次补偿款行为,虽属不当,但考虑到村里已有先例,不宜认定为犯罪事实。
但吴锡铭分取0.24亩地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多分得的补偿款2.35万元,应认定为职务侵占。同时产生的29.15万元安置房利润,也应算作职务侵占,但因案发而未实际取得,应以未遂认定。故作出上述判决。
吴锡铭已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