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详细

检方固定证据 伤人者"零口供"难逃法网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1日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正义网湖南9月13日电将人砍成重伤被抓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妄图逃避法律制裁,岂料最终美梦一场空。8月31日,经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邓积飞被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邓积飞外号“鸡头”、“小鸡”,2007年6月19日,为帮朋友全某出气伙同他人将受害人欧某砍成重伤;6月28日,又为朋友陈某出头携带砍刀伙同他人将受害人李某右腿砍断,造成李某四级伤残。随后,邓积飞外出逃亡。2010年8月,桂阳县公安机关将潜逃回家的邓积飞抓获。面对指控,邓积飞始终辩称没有参与这两起故意伤害,并拒不承认其外号为“鸡头”。面对“零口供”,桂阳县检察院立刻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入邓积飞居住地明察暗访,前往监狱对以上两起故意伤害案同案犯进行调查取证,获取并固定各类证据二十余份,有力的证明了参与以上两起故意伤害案的“鸡头”、“小鸡”即为邓积飞。本以为只要死不承认,没有口供便可逃避法律制裁,岂料铁的证据还是让其锒铛入狱。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