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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温州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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